坚持以激励为主、惩戒为辅、先警示后惩戒的原则,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制度。今年,乌鲁木齐市将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红黑榜”发布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施行《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方案》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信用奖惩工作,制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及时将信用信息提供给市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发布。开辟失信举报平台,建立和完善失信举报联合核查、惩戒制度。
乌鲁木齐市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制定乌鲁木齐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市级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建设规划,全面整合我市相关行业、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方案》分五年实施,2016年,乌鲁木齐市将编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年~2018年为全面组织实施规划阶段,2019年~2020年是完善提高阶段。
到2020年,乌鲁木齐市将建成能够体现乌鲁木齐特色,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信用乌鲁木齐”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