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江平)为促进居民节电,深圳有望在明年底出台民用建筑能耗定额标准,超标准用电将征收附加费。
据了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该市主管部门将根据建筑物的类别、使用功能和规模等,制定民用建筑用电定额标准。预计该定额标准将在2009年底公布,届时,建筑物能耗标识制度也将同步实施。
同时,深圳市已经开展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总节能率可以达到66%。据了解,目前,《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正在起草之中,争取在今年年底发布实施。为推进这项工作,该市正在探索制定对财政支持单位节能改造实行补贴、对社会项目节能改造进行贷款贴息等激励政策。此外,该市还将借鉴国外经验,实行绿色建筑分级认证制度,率先在光明新区实践,力争将光明新区打造成全国首个绿色建筑示范区。《中国质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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