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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给药品“有效期”设个固定位置
[更新:2008-8-2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蒋跃新 绘 □ 张改云 弓宝珠 今年以来,山西省繁峙县质监局、繁峙县工商局不断接到消费者反映:药品包装上面所印刷的有效期比较混乱。针对消费者的批评,当地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对药品市场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药品包装在有效期的印刷上确实非常混乱。有的是“见瓶盖喷码”、有的是“见盒盖”、有的是“见说明书(而说明书却在瓶内装着)”,还有的是“见封口处”,见“左上角”;既有凹版无色印刷,也有凸版无色印刷;有横印的,还有竖印的;而且绝大部分的有效期都没有印在显眼处,更没有用相对大号字体与深色颜料来印刷。 据一些药店的营业员反映,如今消费者在购买非处方药时,首先要看的就是有效期。而由于有效期在药品包装上印刷比较混乱,也给药店的店员带来一些麻烦,如果是印刷在外包装上还容易找到,然而如果是“见说明书”,那就只好打开包装来看说明书了,这样不但会破坏药品的原封包装,也给消费者验证有效期带来麻烦。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卫生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居民家庭都自备了“小药箱”,他们会把一些常用的非处方药买回来放入“小药箱”以备急用。而那些采用无色凸凹印刷,甚至是字迹很小的有效期药品,经过在家庭“小药箱”中较长时间的存放,再经过反复开启,反复封合,字迹就会变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一旦服用了失效药品,不但起不到治疗作用,甚至还会对身体带来伤害。 因此,笔者建议,应给药品有效期设置统一的固定位置,比如瓶装药印在瓶盖上,盒装药印在正面,而且把日期直接印在有效期的后面,这样明白的有效期,一定会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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