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发展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王岐山副总理出席并讲话。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首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名单,广州名列其中。今年5月,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经过专家组资料审查和现场答辩论证,评选出具备条件的首批创建城市,广州也是唯一获准开展创建的国家中心城市。据了解,创建城市获批后,应在3个月内提出创建计划,24个月内完成有关创建工作,并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严格的现场考核验收,对于验收通过的城市,将授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贡儿珍副市长应邀参加了“中国质量发展论坛”,并指示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落实王岐山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12)》的要求,结合广州实际,尽快出台我市的创建规划。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比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工作进度表,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确保我市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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