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2季度,成都市质监局对全市生产加工的定配眼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57家企业生产加工的定配眼镜产品157批次,合格13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7%。
抽查检验依据《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度定配眼镜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CCGF 208.1-2010 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GB 13511-2011配装眼镜》等。主要检测了眼镜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及标志10个项目。主要质量问题为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等项目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成都市质监局下一步将做好严格开展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一是要求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生产质量合格产品;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把好原材料进货和产品质量检验关;三是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抽查结果予以公布,以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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