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7日公布安全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2015年第三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6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安全带产品。本次抽查依据GB 6095-2009《安全带》、GB/T 6096-2009《安全带测试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安全带产品的零部件(盐雾试验)、整体静态负荷、整体滑落、零部件静态负荷、零部件机械性能、整体动态负荷、零部件动态负荷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零部件(盐雾试验)、零部件静态负荷项目。其中,代尔塔(中国)安全防护有限公司一批次产品被检出零部件(盐雾试验)、零部件静态负荷项目不合格。另有6批次产品被检出零部件(盐雾试验)项目不合格,生产企业涉及北京市金誉喜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鲁鹏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安惠绳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州华越化纤绳网有限公司、泰州巨环起重防护装备有限公司、左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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